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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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為建置臺北市高品質光纖網路建設、提供市民低價高速的光纖服務、營造公平的電信環境、提升城市的競爭實力等目標,達到市民、業者與臺北市三贏的局面,藉助民間經營活力,推動臺北市光纖網路建設,以建設臺北市成為光纖智慧城市。
臺北市政府於2011年12月30日與「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約,結合民間豐沛的資通訊能量,預計於4年內完成全市80%家戶覆蓋率的光纖網路建設(預計佈建8,000公里),打造臺北市為全臺第一個光纖智慧城市。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而「台北光纖」即為此案中合作推廣之光纖到府服務品牌。
由於「台北光纖」是台北市政府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由承辦廠商出資新建並自負盈虧,以提供給市民「高速低價」的服務,故主要目標為提供給市民高於市場上提供之頻寬(100M~1000M對稱頻寬)並比現行市價更低之價格提供給市民。
「台北光纖」提供之產品名稱及速率參考網頁如下:
(1) 雙向100M  (2) 300M/100M  (3) 600M/300M  (4) 1G/600M
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在您完成申請後,即由專人主動與您聯絡,安排光纖進線到府時程。
「台北光纖」為全網光纖服務,在到府供裝線路前,尚需進行建築物的管線引進。若為社區戶,需取得管委會同意後方可進行管線線路建置。若您希望盡快使用「台北光纖」,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我們將盡速安排後續入戶相關前置作業。
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申請,並告知欲轉換之方案,即可受理,惟原方案若在合約期間,將收取原方案規定之違約金。
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辦理「宅外移機」服務並填寫異動申請書,將於供裝完成收取「宅外移設費」1500元。
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辦理過戶申請,並需收取異動費200元。新用戶須填寫申請書並附上雙證件,另原用戶須出示異動申請書告知過戶辦理。
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本公司提供1~4台電腦連線上網,若您需要更多電腦使用,搭配本公司提供之無線WiFi AP,可採用無線方式分享。
「台北光纖」之各速率係指最高可提供之線路速率(Line Rate),而實際上網傳輸資料速率(Data Rate)會因上網終端設備之軟硬體、距離、用戶所在位置之環境及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同時使用加值服務等因素之影響而有所變化,因此於提供上網服務時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 Best Effort 模式,係遵循ITU-T 國際電信聯合會建議書所訂定之標準提供服務。因受到技術本質之限制,傳輸資料速率(Data Rate)恆低於線路速率(Line Rate)。
測速就是在單位時間內,實際傳輸檔案往返所測得的平均上網速度。為了消弭用戶對於電信營運商自行開發設計測速軟體之疑慮,因此「台北光纖」使用目前用戶最常使用的Ookla第三方測速軟體,做為評量「台北光纖」資料傳送速率( Data Rate )的參考依據。 ※線路速度(Line Rate)與傳送資料速度(Data Rate)的不同: 資料在經由通訊設備傳送時,為確保資料傳送過程的正確性,會在使用者所傳送的資料外圍加上額外的添加位元(Overhead),當資料傳送到目的地後,通訊設備會自動將添加位元(Overhead)移除,只提供使用者需要的資料。 添加位元(Overhead)於傳輸的過程中仍會佔用傳送的頻寬,這如同至郵局寄送包裹時,包裝外盒、保護泡棉與所要寄送的內容物都會一併計入運送費用一樣。資料傳送過程中包含添加位元(Overhead)稱之為線路速度(Line Rate),使用者真正所傳送的資料為傳送資料速度(Data Rate),使用乙太網路通訊協定傳送資料時, 傳送資料速度(Data Rate)約為線路速度(Line Rate)的90~95%之間。故當線路速度如果為1000Mbps時,在不考量電腦設備的效能下由用戶端至本公司測速網站所能測到的最高傳送資料速度(Data Rate)約可達900Mbps~950Mbps。
硬體方面:
1. 如以筆電測速,若沒有接上電源,或筆電電池沒有設定成高效能模式,皆會影響測速結果。
2. 筆電或電腦的中央處理器(CPU)若處於負荷過重狀態,對測速的結果會有影響,可利用工作管理員關閉流量較大的應用程式。
3. 筆電或電腦的記憶體容量、硬碟可用空間是否充足,網路線及網路卡是否皆有支援至1G。
4. 如多台裝置同時進行測速,將會相互影響測速結果,建議同一時間只以一台裝置進行測速。
5. 無線分享器及寬頻路由器是目前市面上常見的無線網路設備,亦常被介接在用戶裝置與數據機當中,作為有無線訊號延伸之用,但此舉可能會影響測速結果。故建議測速時,用戶裝置直接與台北光纖ONT介接,即可測得較準確的結果。
 
軟體方面:
1. 筆電網路卡當中的電源管理設定,若採取省電模式,將會影響測速的效能。
2. 筆電或電腦本身所安裝的防火牆及防毒軟體,均會影響測速的結果。
3. 進行測速時,建議以Internet Explorer 10瀏覽器進行。
4. 本公司提供的測速網站,是以Flash的機制進行,其建議規格為Flash Player 9以上的版本。
 
※以下為會影響測速結果之因素(上述警語的詳細說明)
1. 筆電在進行測速的過程中,中央處理器(CPU)處於高速運作的狀態,需要電池提供充足的電源,故需要使用充電器。
2. 筆電的電源計劃須調整至高效能選項,是因為測速過程中,硬體正處於運算排程,此時電源若是省電模式,會導致硬體進入低耗能模式,則較容易影響測速結果。
3. 在進行測速時,電腦需透過中央處理器(CPU)進行運算,CPU效能若低於建議之硬體規格,將無法達到最佳測試結果。另外,於測速同時執行檔案的下載/上傳、通訊軟體使用、網路電話…等,也會影響測速結果,請利用工作管理員將不必要使用的軟體程式都先關閉,以確保該裝置的中央處理器(CPU)有足夠的資源進行測速。
4. 在測速過程中是依照實際傳輸資料來計算測速結果的,因此,記憶體(Memory)容量的多寡也會影響測速結果。
5. 測速的運作模式是以一固定大小的檔案在用戶端與伺服器端,上傳/下載後所測得的速率。因此,硬碟的可用空間及效能也會是影響測速的一環,尤其是1000M/1000M的產品影響更為明顯。
6. 網路線也是容易忽略的一環,Cat 5規格的網路線材僅支援到100M的速率,而Cat 5e(含)以上的規格,才能支援到900M以上的速率,故網路線的規格也會是導致測速結果的因素, 若在更換Cat 5e(含)以上的規格後,仍無法達到300M/300M或是1000M/1000M產品的測速結果,可以在網路卡參數設定底下的網路共用中心裡面,在變更介面卡設定中進行參數調整,以達最佳測速效能。
當有多人同時使用網路或是傳送檔案時皆會佔用頻寬,有時電腦背景程式在執行中也會影響電腦傳輸速度。故建議您於測速時,以單一電腦且直接與數據機連接,並暫時移除其他連接數據機之網路線,以確保測速數據之準確度。
不同方案之測速建議規格如下:
各產品客戶端測速硬體建議規格
無線網路WiFi易受空間物品、牆壁隔間阻隔或鄰近WiFi設備干擾,距離越遠速率愈容易受影響。有線傳輸較不受環境干擾,較無頻寬耗損問題。依NCC建議,因無線環境干擾較多,無法保證測速品質,建議以有線環境測試網速。
若數據機燈號正常,卻無法正常上網,建議您先自行檢查上網設備或無線WiFi AP是否正常,可重開機測試,或是檢查連接數據機的網路線是否有脫落的狀況,若仍無法排除障礙,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1.本公司於台北光纖服務供裝時會同時完成ONT連線設備之設定,故本使用手冊僅供客戶參考原廠之設備設定。
2.為提供完善之服務,本設備無需客戶自行設定,若於台北光纖使用上有任何疑問,請洽客服0809-080-081由專人為您服務。
ONT相關說明請由此下載
有的,台北光纖產品雙向100M,300M,皆有提供1固定IP的服務
台北光纖所提供的固定IP,為PPPOE撥號連線的方式,故於申請固定IP前,請確認上網的設備是否有支援PPPOE撥號連線方式。PPPOE固定連線方式由此下載
1、台北光纖產品所提供的PPPOE撥號的固定IP服務,若辦理服務異動或退租,則於重新申請時,將會由系統重新配發新的固定IP,無法保證可使用原有的固定IP。
2、企業型的3IP、6IP固定IP服務,於服務異動時,原固定IP可保留使用;若辦理退租,則IP雖可能回收再使用,但無法保證可使用原有的固定IP
使用非中華電信線路上網時,郵件用戶端軟體需採用SMTP驗證方式發送信件,
SMTP驗證主機
伺服器名稱:msr.hinet.net
外寄伺服器需要驗證
連接埠號碼:587
加密連線類型:TLS 或 STARTTL
為配合國際標準組織對網路傳輸安全的要求及提供您安心之網路交易環境,台北光纖網站之網路服務於105年5月3日(二)10時起將所有對外網站之傳輸加密通訊協定(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提升至TLS 1.1及TLS 1.2等級。 請確認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必須支援傳輸加密通訊協定TLS 1.1及TLS 1.2,並停用SSL 3.0支援選項。升級方式可參考「TLS 1.1及TLS 1.2設定方式說明
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規定,第49-2條『經營者應核對及登錄其用戶之資料,經載入經營者之系統資料檔存查後使得開通,並至少保存至服務契約終止後一年;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經營者應提供之。前項用戶之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第二證件號碼、地址及所指配號碼等資料。前項證件號碼,於法人申請時,指營利事業登記證號及代表人身分證號;於自然人申請時,指身分證號及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證號。』
台北光纖服務月租型服務將每月寄送電信帳單,你可依帳單背面繳款方式說明繳交您的帳款。台北光纖無月租型服務因不收取月租費,故不會收到實體的電信帳單,當您需要購買儲值用量時,可至台北光纖官方網站登入會員中心,以線上信用卡刷卡方式支付帳款。相關繳費規定及內容,請至「會員中心」詳閱各式繳款方式。
您可至「台北光纖」官網「會員中心」近期帳單查詢中進行帳單下載(可查詢近六個月帳單紀錄),或來電客服中心申請補寄。
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申請,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請洽客服專線0809-080-081辦理資料異動申請,並提供相關變更資訊。
您可於完成繳費後三個工作日,至本官網點選「電子發票」專區查詢,或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全民稽核發票」,查詢您的發票內容。
會。自105年1月1日起本公司開立電子發票,現行本公司寄送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以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扣款代繳者)之方式並未改變,用戶仍依以往方式持繳費通知單至代收(例如超商或銀行)地點繳費或自行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扣款代繳。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本公司應於開立電子發票48小時內(買受人為營業人者,為7日內),將統一發票資訊及買受人使用載具識別資訊,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大平台)存證,視為交付電子發票之方式。
本公司用戶使用之電子發票載具印製於每期繳費通知單,包含「載具類別編號(含條碼)」及「載具號碼(含條碼)」資訊。
載具類別編號是本公司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申請成為電子發票載具發行機構後,該中心所配賦給本公司的一組識別編號。
本公司載具號碼針對個人用戶與企業用戶,使用不同載具編號編碼:
a. 針對個人用戶提供的載具方式為會員載具,會員載具內容如Q36 說明。
b.針對企業用戶提供的載具方式為變動載具,供企業用戶繳費後申報營業稅。變動載具內容如Q42 說明。
開立電子發票之時點,用戶以代收費用單位(超商或金融機構)繳費(含信用卡、自動櫃員機、劃撥或金融機構轉帳扣款等),本公司至遲應於匯齊代收費用單位發送繳費資訊及轉付用戶繳納款項之日起3日內開立。
電子發票開立後,用戶會收到以電子郵件寄送「台北光纖電子發票開立通知」,內容包含已開立發票號碼與發票金額。
倘若您使用信用卡線上繳款,於繳款成功後,系統會自動立即開通網路服務。
 ** 如未自動開通請撥客服專線 0809-080-081
若您是持帳單到便利店繳費或使用ATM轉帳,需於繳費後的2-3個工作天,待費用入帳後即會開通網路服務。
建議您辦理信用卡自動扣款或自動轉帳,既可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又能節省您等候帳單的寶貴時間。
電子發票開立後,因故發生錯誤而作廢取消,用戶會收到電子郵件寄送「台北光纖電子發票作廢通知」,內容包含已作廢發票號碼與發票金額,並告知該發票並不能進行對獎。
本公司現行小平台可以「查詢」一年內的電子發票。
針對個人用戶提供的載具方式為以帳戶編號的會員載具,載具號碼列示於帳單右上角條碼第二行,共7碼。範例列示如下:
網路或媒體申報:由企業自有系統產製或至大平台下載媒體申報TXT檔申報營業稅﹝路徑:https://www.einvoice.nat.gov.tw/登入/營業人功能選單/查詢與下載/媒體申報檔下載(批次申請)﹞。
如已完成歸戶者,可使用歸戶之共通性載具至大平台查詢電子發票資訊;若未歸戶,則須至小平台查詢。
本公司將於統一發票開獎當月28日起至大平台下載中獎清冊,並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於開獎翌日10日內主動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用戶中獎資訊。
本公司將主動列印未歸戶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以雙掛號寄送給中獎人,作為兌獎憑證。
針對發票捐贈,本公司於線上儲值時會提供發票捐贈頁面;愛心碼捐贈對象僅提供特定受贈者的愛心碼。
針對企業用戶提供變動載具,載具號碼共30碼,是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連結大平台之專屬的載具。載具號碼列示於帳單右上角條碼第二行,共30碼。範例列示如下:
網路或媒體申報:由企業自有系統產製或至大平台下載媒體申報TXT檔申報營業稅﹝路徑:https://www.einvoice.nat.gov.tw/登入/營業人功能選單/查詢與下載/媒體申報檔下載(批次申請)﹞。
1.營業人取得本公司開立之無實體電子發票,及該筆無實體電子發票銷售額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應以明細表方式申報,由營業人填具「營業人申報本公司進項憑證明細表」、「營業人申報本公司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明細表」【含本公司(銷方)及營業人用戶(進方)基本資料、載具流水號、課稅別、銷售額、稅額】申報營業稅(如已知發票字軌號碼,則填載發票字軌號碼)。
2.「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之發票字軌號碼欄位,亦比照上項明細表填載載具流水號(如已知發票字軌號碼,則填發票字軌號碼)。
3.進項憑證申報營業稅格式代號:25(進項)、23(進貨退出或折讓)。
若民間組織指定使用二聯式發票,其使用發票載具號碼內容與列示方式與個人用戶相同。
若民間組織指定使用二聯式發票,其電子發票之歸戶、對獎、領獎與捐贈方式與個人用戶的歸戶、對獎、領獎與捐贈方式相同。
若民間組織指定使用三聯式發票,其使用發票載具號碼內容與列示方式與企業用戶相同。
若民間組織指定使用三聯式發票,其申報營業稅方式與企業用戶相同。